择业期内辞职属于未就业吗
择业期内辞职属于未就业吗,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按国家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择业就是指选择工作岗位,下面是择业期内辞职属于未就业吗。
择业期内辞职属于未就业吗1未就业是指未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期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未过择业期辞职的,不属于未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一份劳动合同的终止可以由以下两种情况引起:一是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期限届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二是出现了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而引起劳动合同的终止。
在事实劳动关系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因此上面提到的两种情况即劳动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条件等内容 ……此处隐藏592个字……就业即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办理派遣手续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在规定的择业期过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将档案及户口转至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即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要接收其人事档案,公安部门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二、委托学校进行保管
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本人要求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学校要按规定在择业期内进行保管。超过择业期后,学校需联系毕业生本人。
三、委托人事代理管理
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志愿将档案及户口转入其生源地以外的城市,并且与该城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或就业代理协议的,可依据《人事代理协议书》或《就业代理协议书》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及户口转入该城市。
择业期内辞职属于未就业吗3择业期内辞职算应届吗
择业期内辞职不属于应届毕业生。择业期是选择就业的时期,按国家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未落实就业单位即未就业,未就业是指未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期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未过择业期辞职的,不属于未就业。
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