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就业时间以什么为准
初次就业时间以什么为准,首次就业顾名思义就是指劳动者第一次参加工作,也可以说成是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由于此时缺乏社会经验与工作经验,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那么初次就业时间以什么为准呢?
初次就业时间以什么为准1初次就业工作时间以正式上班的时间为准。
参加工作时间和入职时间会稍有不同。参加工作时间是以正式开始上班的时间,而入职时间,则是在工作中任某个工作职务或现职的开始时间。一般来说
只有在刚参加工作时即担任的工作职务,且在填表时还担任这个职务,才出现参加工作时间和入职时间相同。正常情况下,担任现职时间要迟于参加工作时间。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
某某某于2019年1月到本公司参加工作,试用一个月后于2月开始担任公司的主管。
那么,这个人参加工作时间就是2019年1月,入职时间就是2019年2月。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初次就业时间以什么为准2一、、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1.军队转业干部的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此处隐藏669个字……设下的陷阱;
如此,才能懂得如何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手段解决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3、全面了解用人单位。
毕业生享有全面、真实了解用人单位的知情权。签约前,毕业生应该尽量多方面打听、了解用人单位的.运作状况、招聘信誉、用人意图、岗位职责以及企业文化等情况。
如果有可能,最好去实地考察工作环境,尤其是颇为陌生的单位,未雨绸缪地将未来实际就业中权益受侵害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4、慎重签订协议。
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落笔要慎重,仔细研究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的条款,确认合理合法后再签字;重点注意试用期及违约条款的约定;
尽量不要在协议书中留下空白条款;对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要尽可能在补充协议中予以书面注明,并明确将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此予以确认。
5、敢于据“法”力争。
如果在求职应聘和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发现有权益受侵害的不公平现象,不要害怕失去就业机会而忍气吞声,要学会积极运用法律的武器,力争自己的合法权益。
缺乏诚信、用心不轨的用人单位不去也罢,否则将来吃亏的还是毕业生自己。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是阻止侵犯毕业生就业权益的现象泛滥的根本途径。
6、借鉴专家意见。
如果在首次就业的过程中遇到疑惑和困难,要及时咨询有关专家、老师和家长。毕竟大学生在社会阅历方面还是一片空白,而法律专家的专业视角、学校老师的指导经验,对于毕业生来说不啻为莫大的帮助。
此外,往届校友在就业中的经验和教训,也是可供应届毕业生就业维权参考的一笔宝贵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