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一”损害消费者权益

时间:2023-02-20 17:13:39
“二选一”损害消费者权益

“二选一”损害消费者权益

“二选一”损害消费者权益,大公司们在互联网“圈地”,掌握流量、数据,如今,互联网公司不仅告别了“二选一”,也开启了“拆墙”运动。“二选一”损害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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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互联网平台经济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部分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通过不合理的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经营、屏蔽店铺、提高服务收费等手段,迫使平台内商家做出“二选一”选择,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二选一”问题调查结果显示,近八成受访者认为平台“二选一”行为会损害消费者权益,五成多受访者认为缺乏竞争会导致价格上涨。

“二选一”行为普遍影响消费选择

调查数据显示,84.56%的受访者认为平台“二选一”行为非常普遍或比较普遍;60.05%的受访者认为非常了解或比较了解平台“二选一”问题。

57.58%的受访者更希望同一品牌商品在多个不同平台销售,只有11.01%的受访者希望同一品牌在一家平台销售。关于希望同一商品在多个不同平台销售的原因,70.09%的受访者认为可以在多个平台进行比货比价,59.69%的受访者认为可以参加多个平台的促销活动,还有52.1%的受访者认为可以在多个不同平台选择不同服务。

关于平台“二选一”行为对消费者的影响,59.89%的受访者认为无法对同一商品跨平台比价,52.39%的受访者认为缺乏平台竞争会导致价格上涨,47.88%的受访者认为缺乏平台竞争会导致服务质 ……此处隐藏2370个字……流和代销也被纳入监管。

欲了解平台经济行业发展详细分析,可点击中研普华《2021-2026年中国平台经济行业市场深度调研及发展前景预测研究报告》。研究报告以行业为研究对象,并基于行业的现状,行业经济运行数据,行业供需现状,行业竞争格局,重点企业经营分析,行业产业链分析,市场集中度等现实指标,分析预测行业的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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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14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最高人民法院 14 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了解到,《意见》提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力度,依法严惩强制“二选一”、低价倾销、强制搭售、屏蔽封锁、刷单炒信等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认定经营者滥用数据、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保护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空间。

支持保护市场主体自主交易,切实弘扬契约精神。对具有优势地位的市场主体利用中小微企业处于危困状态或者缺乏判断能力订立的显失公平的合同,依法支持中小微企业撤销该合同的诉讼请求;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直接导致中小微企业合同履行不能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明显不公的,按照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规则,结合案件事实,公平合法地判令免除或者部分免除责任、变更或解除合同。

《意见》还提出,建立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绿色通道”。依法保护有挽救价值的中小微企业,对于中小微企业因资金流动性困难不能清偿债务的,要积极引导各方当事人达成减免债务、延期支付的执行和解协议,依法为企业缓解债务压力、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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